学术论文:从右派的“保守疗法”到左派的“休克补课” ——论匈牙利转轨(之一)
方案(按:即通译的“休克疗法”)”也被我们亚洲的“新左派”称赞为东欧转轨中“经济上最成功的国家”。 [13] 1994年,在右派政府财政扩张政策刺激下匈牙利经济按官方统计出现了剧变后首次增长。然而正是在这一年,对匈现状极不满的选民把这个政府赶下了台,以“前共产党人”易帜组成的社会党以54%的选票大获全胜并得到了单独组阁的权利。然而社会党人却不愿行使这个权利,而是把匈牙利的“中派”即典型的自由主义政党自民盟拉来做伙伴,组成了“社会自由政府”(或曰“左派-自由派联合政府”)。这个政府的盟主与绝大部分成员、包括主管经济的各部长都是社会党人,因此把这届政府的经济政策称作左派的政策是没有问题的。然而耐人寻味的是:这届左派政府却在风险更大的情况下实行了“右派”政府也没有实行的“休克”式激进转轨政策。事实上,号称“休克疗法”三原则的“稳定化、自由化、私有化”中,右派政府只实行了一定程度的价格自由化,而以紧缩求稳定的宏观政策和快速大私有化政策都是由左派政府实行的。无怪乎人们把这届政府的政策称为“休克补课”。
尽管有人(包括社会党内的非主流派)说这届政府的经济政策是过于迁就自民盟这个自由主义伙伴的结果,甚至说这几年是自民盟有权、社会党有责,自由派拿主意,左派为其背黑锅。但这显然不是事实。“左派”政府的经济政策比“右派”更自由化,是有其原因的:
其一,是早在因剧变而改名易帜前,匈牙利原来的执政党已经在意识形态上接受了私有化。剧变前的内梅特政府文件中已经有“私有化”的提法。而更早的1988年,前社会主义工人党总书记、国家总理格罗斯.卡洛伊就表示,匈牙利准备将最大的国有企业卖给外国人,此话一出舆论哗然。司法部长立即表示,这与当时的法律是冲突的,按照现行法律国有企业不可以出售,更不能卖给外国人。于是,政府便出台了一系列新法规,并大造舆论,为国企出售创造条件。
1988年的第6号法律,即《公司法》,宣布私人可以成立公司,并允许外资进入。1989年第8号法律规定了所有制改变的细则。同年第14号法律明确了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禁止对国外投资企业实行国有化;外汇可以自由汇出,利润允许返还投资者所在国;可以由外国财务公司进行财务评估,等等。1989年的宪法修正案在法律上对所有权、国家的所有制结构、企业自主权等方面都做了新的规定,尤其是宣布各种所有制结构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匈牙利经济学家认为,在1989-1990年就已消除了私营经济发展的法律障碍,使匈的社会制度在变革前就与其他东欧国家有很大不同,这种“不同寻常的良好开端”是早在共产党时期就奠定了的。1994年的“左派重新上台”,不过是把这个“开端”延续下去而已。
其二,事实上在经济开放、全欧一体化问题上,欧洲各国社会党比保守党更积极也是一种久已有之的常态,英国工党、法国社会党与德国社民党都比本国的“右派”党更热衷于欧洲统一事业。在西欧,民族主义、国家主义通常并不是与“左派”而是与“右派”相联系的旗号。匈牙利社会党作为剧变后第一个被社会党国际接纳的“新社会党”,比本国右派更远离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应当说并不奇怪。1994年匈牙利社会党“重新”执政时,欧盟15国中有11国也是社会党(社民党、工党)执政,因而它比右派更迫切地希望融入“粉红色欧洲”实在是很自然的。
但当然,决定性的因素还不是社会党信奉什么“主义”,而是经济的现实与逻辑使然。1994年下半年,安托尔政府“保守疗法”的恶果已经十分明显,虽然当年经济出现“复苏”,但这个复苏却是以扩张财政、增加补贴而导致严重的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