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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祖法宝坛经浅释_ 付嘱品 第十卷
瞋对。舍与悭对。进与退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此是十九对也。在真如自性生起这种的作用,它有十九对,即是长对著短,没有长就显不出短,若没有短也显不出长,所以长短是相对法。在长短的中间就是中道。在邪与正的中间也是中道义,故邪与正对。痴呆和智慧相对愚笨和聪明也是相对的。乱与定对,为何心里很乱呢?就因没有定力。慈和毒相对,因慈能予乐。戒与非对,戒即是诸恶不作,众善奉行,故它与不对相对。直和曲相对。实和虚相对。危险和平安相对。烦恼和菩提相对。常和无常相对。悲能拔苦,它和伤害是相对。欢喜和瞋恚相对。布施和悭贪相对,能舍就没有悭贪。向前进和往後退是相对。生和灭相对待。法身是遍满一切处,它与色身相对。化身与报身相对。以上是自性生出这个用,有十九对。师言。此三十六对法。若解用即道。贯一切经法。出入即离两边。六祖大师说,此三十六对法,假如你能明白它的用,就能将一切经典佛法贯串起来,一切经典佛法都是从这道理生出来的。这样则出入不会落到两边,这就是中道了义。自性动用。共人言语。外於相离相。内於空离空。若全著相。即长邪见。若全执空。即长无明。执空之人有谤经。直言不用文字。既云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语言。只此语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两字。亦是文字。见人所说便即谤他言著文字。汝等须知。自迷犹可。又谤佛经。不要谤经。罪障无数。当自性生出用,和人谈话时,外边要於相而离相,对内则要於空而离空。假如你内外都著相的话,就会生出邪知邪见。假设你不执著有,却执著空,就会增长无明。执著空的人就如此说:「什麽都不要,不需要学经典,因一切都是空的,不用文字啦!文字是著相的。」既然说不用文字,那人也不应该讲话,因语言就是文字的相,文字就是语害。又说:「直心是道场,不要立文字。」要知不立文字此「不立」这两个字,还是文字,还没有离开文字啊!若见人就毁谤人,说人著住到文字上了,你们十人应该知道,自己迷了还不算,因自己迷了,那是自己的事。但若毁谤佛经说无功德,则所造的罪业是无有穷尽!若著相於外。而作法求真。或广立道常说有无之过患。如是之人。累劫不可见性。但听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於道性窒碍。若听说不修。令人反生邪念。但依法修行。无住相法施。汝等若悟。依此说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即不失本宗。你若尽著相於外,用妄心来作法求真,做种种著相的事,以求真理,或广建立道场,或说有或说无之过患,像这种人,累劫亦不能明心见性。你只要听我所说的法,依法修行即可。但又不可百物不思,因这又变成顽空,对修道的自性上会产生罣碍。你若只听而不依法实实在在修行,会令人反生邪念。你要依我所说的法去修行,而不著相。你若明白我所说的道理,而依照我所说的道理去讲经说法,依照我所说的道理而生出变化的用来,依照我所说的道理去修行,依照我所说的道理去躬行实践,那就不失去本宗顿教的宗旨。若有人问汝义。问有将无对。问无将有对。问凡以圣对。间圣以凡对。二道相因生中道义。如一问一对。余问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设有人问。何名为闇。答云。明是因。闇是缘。明没则闇。以明显闇。以闇显明。来去相因成中道义。余问悉皆如此。汝等於後传法。依此转相教授。勿失宗旨。若有人问你法义时,他问你「有」的道理,你就用「无」的道理来对。他问「凡夫」的道理,你就用「圣人」的道理来对。他问「圣人」的道理,你就用「凡夫」的道理来对。这是两种的道理,相因相循,从中就生出中道的义理。如一问一对,其余的都依此作,这就不失顿教的宗旨。假设有人问你说:「什麽叫暗呢?」你就应该如此回答:「明是因,暗是果的缘。当明没有,就是暗。以光明来显出黑暗,以黑暗才能显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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