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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我们是冠军!
歌词风格瞬间切换成了时下流行乐的写法。

    很多接地气带脏话的词汇。

    费利维仰起头,闭上了眼睛,拔下了话筒:“字迹落在情书上,sasasasa!”

    “轮胎碾过泥泞,sasasasa!”

    “sasasasa!”

    “风迷糊了眼睛,树叶sasasasa!”

    “远方的房子里,喇叭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带我走了进去。”

    “失去了你,我把情书写成了歌,sasasasa!”

    “sasasasa!”

    “baby,sasasasa!”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失去了你,在我的歌声里,吉他知道我多想你。”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当费利维唱完时,现场非常的疯狂。

    这是一首情歌,特别是sasasasa那个旋律,让人难以忘记。

    当一首歌极度悦耳时,其他东西就不重要了。

    费利维这首歌注定了短时间要流行全球。

    韩舟深吸一口气:“真强啊。”

    说实话,这么久以来,韩舟制作音乐,早就习惯了乐理,习惯了写歌。

    长久以来做与原曲不同的编曲,也让韩舟有自己写一首歌的冲动。

    但韩舟知道,自己现在虽然没有真的去写,但写出来应该比一般歌手好得多。

    但肯定不如费利维这一首。

    这首就算放到前世,也是注定要流行一时的流行歌曲。

    只要不聋,都听得出来sasasasa这个旋律是配合着舞曲的写法写的。

    费利维错过了年少时候的舞会,在歌中完成了这一舞。

    这种级别的巧思,虽然并不罕见,但是配合极度悦耳的曲调,绝对是顶级的。

    现场观众疯狂高呼时,费利维非常满足。

    费利维感觉,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赢自己。

    人力有尽时,费利维不相信韩舟在准备了一年做了一张专辑后,还能写出超越经典的经典,来战胜自己的必杀。

    但是……

    韩舟很平静的登场了。

    费利维的确代表着歌唱界的最高水准,就算放在前世也一样,怎么也是距离迈克尔一步之遥那种。

    但是,在强大的人,一辈子也就一两首代表作,多的最多最多有七八首非歌迷路人耳熟能详,已经非常牛逼了。

    可这种歌,对于一颗星球来说,一抓一大把。

    本来韩舟准备随便唱唱得了,拿个冠军,然后走人。

    现在看来,得认真点对待了。

    韩舟登台后,走着走着,就将西装外套脱了下来,顺手丢向了观众。

    如此潇洒的动作,让很多女歌迷疯狂了。

    丢掉外套厚,韩舟双手一扯,把针织衫的扣子崩飞,顺手把针织衫脱下丢了出去。

    “啊啊啊啊啊!”现场歌迷更疯狂了。

    穿着一件如同汗衫一样的背心。

    说了要摇滚,那就要摇滚。

    走到舞台上的韩舟,从后裤兜里,掏出一对鼓槌。

    接下来这首歌,韩舟要亲自掌控节奏。

    现场包括电视前的歌迷都愣住了。

    就算是搞摇滚,也没有鼓手同时兼任主唱的啊?

    更何况你又不是乐队,是个人歌手,干嘛要打鼓?

    但也有很多摇滚迷知道,台上这个男人认真起来了。

    当一个摇滚歌手,拿出你没见他用过的乐器时,就意味着,你要迎接一场没有先例的震撼了。

    鉴于韩舟已经是全球性巨星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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