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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二年10月2日 晴 他人笑我太疯癫
看了一眼表格“哟,倒是一手好字,今日这字最好的便是你了,行了,两日后辰时起前往城外校场报道。”说完给了他一个信物就收了摊匆匆离开。

    小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感觉自己这个酷是白装了人家赶着下班根本就不在意。

    不过好像这两个小兔崽子并没有认出来自己,看来俏俏的仿妆能耐还是很强的,不过他总觉得脸上粘着那些东西不太自在,而且还有一股淡淡的鱼胶腥味,很不舒服

    所以小宋决定一会儿回去就去试试看能不能把硅胶给弄出来,化学式好像是,硅酸凝胶。难度倒是不大,水玻璃的水溶液中加入酸静置后水洗就能得硅胶了。

    水玻璃工坊里多的是碳酸钠法制水玻璃现在已经是炼钢的副产物了,好弄的很。

    而在回去的路上,小宋一直保持着这副夕阳剑客的造型,但路上的人好像都不买账,唯一一个搭理他的还是问他手上的刀卖不卖。

    “老子一刀砍死你啊。”宋北云一脚踹开醉汉“滚”

    被伤了心小宋回到家中,发现金铃儿坐在那玩扑克,她们都是赌钱的那种,而今天的局显然金铃儿是逆风,她脸上满是阴霾。

    “你们家男人呢”宋北云往门口一靠,沉声问道“我来取他狗命不对,我来取他小命。”

    “你有病吧。”金铃儿把牌一扔“我都输惨了不玩了。”

    “你怎么认出我的”小宋甩着刀走进屋里“不对啊,今天预见不少熟人都没认出来呢。”

    “哎哟,你玩够没有啊,你就是化了灰我都认得好不好。”金铃儿抱着胳膊“听到脚步声就知是你了,都不用回头。”

    “哦看来还是有破绽。”

    这个倒是提醒小宋了,以前小时候暑假躲在家里看电视,光靠楼道里的脚步就能分辨是谁来了,这一其实就是讲究一个熟悉程度。

    现在看来这个伪装还是有改进空间。

    “嗯你们先玩,我去想点办法。”

    但真当宋北云在那整硅胶的时候,他突然想到自己整出硅胶的话是不是就可以给自己隆胸了

    不过这个变态的想法立刻被他甩出了脑后,他靠在那一遍一遍用棍子搅合着木桶里的水玻璃,脑子一直在快速转着。

    “鞋”小宋眼睛一亮,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想改变这方便的东西就必须要从鞋上做文章。

    可是现在橡胶还没出现,胶鞋必然是不行了,而皮鞋的话又不耐磨,走路也不够舒服,光是布鞋的话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啊。

    不过等他仔细想一圈,才发现自己好像被金铃儿带沟里去了,这根本不是鞋的问题而是熟悉度的问题

    天底下还有几个人能比隔壁屋里的人还要熟悉自己呢所以根本就不需要考虑那么多有的没的,干就完事了。

    不过硅胶还是要弄的,毕竟鱼胶味道太恶心了一热还往下流。

    选婿进入了倒计时阶段,而佛宝奴那边也不断对大宋施压,就在宋北云在家搅硅胶的时候,晏殊走入了鸿胪寺之中,拜见了佛宝奴。

    没办法,天底下可能就是宋北云一个人不讲那个礼数,即便是晏殊想要见辽国的皇子也是要用拜见的,地位差摆在那,如果对她的态度太差,即便是大宋这边也是过不去的,因为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漠视皇权,这可是重罪。

    佛宝奴面见晏殊的时候一脸桀骜,完全没有在宋北云面前那副样子。

    这一刻晏殊才彻底相信小宋的话了,这个女人是个千面之人,她总可以选择一副适合当前处境的面貌,这样的人着实难缠。

    不过晏殊倒也不是吃素的,他们两人以茶代酒就开始打起了太极,几轮交锋之后,晏殊和佛宝奴互有输赢,但总体是晏殊占了赢面。

    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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