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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白宝山千里杀人案
场弹壳的技术鉴定结果表明与石河子案发现场的弹壳的所有技术特征完全一致,“8·19案件”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与石河子两案使用的枪支为同一支步枪。他们当即做出乌鲁木齐边疆宾馆抢劫杀人案与石河子两案并案侦查的决定。

    8月21日上午案情有了进展。石河子警方在对“8·19案”发现场所提取的包枪袋的调查中发现重要线索。据147团场的鞋匠刘兵介绍,大约在5~6月间的一天下午6点左右,有两个男人骑一辆摩托车来缝制袋子。此二人的情况与警方所掌握的案犯材料极其吻合,但也有两点缺憾:第一、刘兵原是147团场职工,认识吴子明全家,惟独不认识吴子明。第二、刘兵智力上有些问题。他十分肯定地说:“讲本地话的是大个子;那个小个子说话好听,是河北、东北那边的人。”这与警方掌握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刘兵与犯罪嫌疑人接触的时间最长,他提供的线索应有较高的可信度,这曾给警方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但无论如何,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在147团场附近,这一结论是清晰的。1997年8月22日,石河子市公安局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指示,调整侦查力量,把侦查工作的重点放在147团场。

    新疆案件与北京的“3·31系列袭军袭警案”,无论在袭击对象、作案方式上都有很大不同,与北京“12·16案”虽同属在市场上持枪杀人抢劫,但也有很大差别。作案地点横跨3000公里,而且,北京“12·16案”的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81-1式自动步枪,当时新疆在给公安部的电报中认定是五六式自动步枪。尽管如此,公安部五局出于对首都治安的考虑,也出于对案情的敏感,仍然提出了串并案的要求。两地案件串并的关键环节首先是对枪种的确定。

    经过技术部门详细的比对和枪弹专家准确的鉴定,得出结论,枪种不是五六式自动步枪,是81-1式自动步枪。根据这一物证,完全可以将发生在新疆、北京和河北徐水三地的案件串联起来。

    不久,一条重要线索进入了警方视线。

    武警六支队支队长廉常保反映了一个情况:六支队有个复员的武警战士说,今年7月,有个他看押过的犯人找他要过子弹。这人是个已释放的北京调犯,要子弹回去打野猪,战士没给他。

    办案人员立刻感到,对上了——北京调犯,已释放,又返回新疆,要子弹打野猪?北京哪儿来的野猪?办案人员马上派人对此事进行了核查。9月4日,侦查员找到反映情况的退役武警刘保富。

    刘保富回忆说:“今年7月有两个我看押过的犯人来找过我。一个叫白宝山,另一个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是一个朋友告诉他们我家的地址的。白宝山找我要子弹,说是要回去打野猪。北京那边哪有野猪?我没给他。”

    侦查员很快找到了刘保富提到的那个朋友,那人反映:“今年7月,跟我一起在新安监狱服刑的白宝山、吴子明来找我,问我刘保富的地址,我告诉了他们。白宝山是北京人,吴子明是147团场的人。”

    侦查员马上开车来到石河子监狱管理局,调白宝山和吴子明的档案材料。白宝山的履历表上写着,身高1.80米,北京石景山人。北京石景山——这跟北京的案子联系起来了。吴子明的档案不在监狱管理局。侦查员当天下午就来到147团场派出所,想通过户籍卡了解吴子明的住处,不想在这里遇到了莫索湾公安局的探长魏江年。

    魏江年了解到吴子明家开春时曾来了两个北京人,一男一女。男的曾与吴子明一起服过刑,来这里做生意。

    9月3日上午,魏江年决定带上8月31日下午在天池附近发现的尸体照片,让吴子明的堂弟和吴父辨认一下。

    1997年9月5日上午,魏江年等人在市场上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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