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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团的团章,和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她贪婪地读着图书和刊物报纸,特别是那些青年读物,每次买到这些书,她恨不得一口都把它们吞了下去,让肚子装得满满的。她要努力学习,争取做一个优秀的青年团员,做党的有力助手,在党的指导与培养下,献身给世界上最美丽的革命事业。她把这个愿望不在任何人面前提起,也不让任何人知道。想到这些,她的两颊不禁微微发红了,低低地对自己说:
“你还差得远哩,要好好努力才行。”
她把《解放军画报》放在膝上,打开来,精神贯注地细细地阅读。
大太太和朱瑞芳肩并肩地下楼,马丽琳跟在后边,走到半道上,大太太在人丛中看见一道亮光从她眼前闪过,她站下来,歪过头去,对朱瑞芳说:
“你看。”
朱瑞芳的眼光在人丛中搜寻,一边问:
“啥?”
“你看看人家手上戴的啥物事。”
朱瑞芳的眼光注意到林宛芝的手。当林宛芝洋洋得意举起手来招呼新到的客人时,朱瑞芳看见她右手无名指上那一颗耀眼的大钻石戒指。她奇怪地问:
“从前没有看见她戴过么。”
“人家神通广大,有本事,”大太太轻蔑地盯了林宛芝一眼,说,“当然有人送啦。”
“谁?”
“谁晓得是哪个寿头。”
“你看她神气的,简直是目中无人。”
“当然啦,”大太太酸溜溜地说,“人家今天是寿婆么。”
朱瑞芳一直不满地注视着林宛芝。林宛芝今天穿的是短袖大红丝绒的旗袍,两只雪白的胳臂完全露在外边,左手的白金手表和右手无名指上的大钻石戒指不时在客人面前发出闪闪的亮光。从任何一个角落,只要有人对客厅门口那边一看,也不论那里麇集了多少人,谁都是首先看到林宛芝。她的那一身红光和两只摇晃着的胳臂夺去了所有人的视线。在她身后两三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青年,也打扮得出奇的漂亮。他的头发梳得雪亮,和他脚下的那双皮鞋一样的可以照见人,面孔刮得光光的,微微可以看出今天脸上涂了过多的香粉蜜,因为脸上过分的白,显得耳朵那里有点黄了。他穿着一身深咖啡色的英国条子哔叽的西装,打了一条大红呢子的领带。从领带后面那里时时发出一阵阵浓烈的香水味。他站在林宛芝的身后,俨然像是徐家的主人。林宛芝招呼进来的客人,凡是工商界的朋友,他都以主人的身份过去引路,把工商界客人带到东边客厅,随后回到原来的地方,笑眯眯地望着林宛芝的苗条的背影。他是冯永祥。
那天冯永祥陪林宛芝到南京路去买钻石戒指,跑了好几家都不中意。最后他们跑到南京路四川路只永兴珠宝玉器商店,那里有一只三克拉的大钻石白金戒指,是菊花钻,做工非常精细。林宛芝用放大镜一遍又一遍欣赏,那线条细而长,闪闪发光,确实比一般做工高明。她听店员说,定价五千八百万元,一个不能少,马上把戒指放到玻璃柜台上,眼睛却一个劲不舍地望着它,嘴里说:太贵了。他窥出她的心思,在一旁怂恿她买。店员凑趣地说,“做工那么好,这么大的钻石戒指,我们店里只有这一只,全上海也找不出第二只来。要不是你们二位来,我们还舍不得卖哩。”她想了想,决心买下。
在回来的路上,他们两人到弟弟斯咖啡馆喝了杯咖啡。他们坐在卡座里,在小小的暗弱的电灯光亮照耀下,她取出钻石戒指又仔细看了一番。他把戒指拿过去,凝视了一会儿,戴在她的右手的无名指上,意味深长地说:
“这也算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你的算盘倒精,别人出钱,你送礼。”
“送礼并不在乎钱,”他最怕人提到工厂、商店和钱,因为他在工商界里混,就缺少这三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