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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页
    一一九

    林宛芝走到梳妆台面前去,她准备给自己打扮一下。可是她一坐下去,望到镜子中的自己,两个腮巴子红润润的,亮得发光;额角上那一卷头发披在淡淡的眉毛上,长着长长睫毛的眼睛里放射出强烈的喜悦的光芒,青春的活力从眼睛里透露出来。她把那一卷头发用钢夹子夹在额角上,望着镜子里的林宛芝,她发痴一般的轻盈地笑着,许久许久不说一句话。忽然,她的左手的食指指着镜子里的林宛芝,像是警告她要小心,但又像是毫无意义,不过是人在得意忘形时的一个快乐、兴奋的动作。希望的火焰在她心中燃烧,血液在她周身赛跑。赛跑的终点是她的面孔。一会工夫,仿佛浑身的血液都集中到她的脸上来了,热辣辣的,碰上去就要烫手似的。她陶醉在镜子里,几乎把整个世界都忘了。

    静悄悄中,床头的八音闹钟,有节奏地叮叮当当地响了,忠诚地报告时间又过去了一刻钟。这钟声唤醒了她的记忆,想起冯永祥一会就要来了,她不满地向镜子中的林宛芝噘噘嘴,说,“傻瓜,坐在那里做啥,还不快点打扮。”她匆匆忙忙梳了梳头,给红润润的脸蛋上扑了一点香粉,然后用伊丽沙白·阿登牌的唇膏涂了涂嘴唇,又用一把镜子放到后脑勺对梳妆台的镜子照着,仔细地望了又望,才满意地抽掉围着脖子的四一四丝光毛巾,轻轻拭去落在胸前的少许的粉末。

    她打开衣橱,那里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花绿绿的旗袍。她面对着这些颜色的旗袍愣住了。她歪着头,右手的食指顶着嘴角,自言自语地喃喃着:

    “今天穿哪一件呢?”她皱起淡淡的眉头回忆过去几天所穿的衣服;礼拜天穿的粉红色的那件,礼拜一穿的是天蓝色的那件,礼拜二穿的是苹果绿的那件,礼拜三穿的是鹅黄色的那件,今天穿在身上的是深灰色镶着墨绿素边的旗袍,在家里随便穿穿还可以,上南京路去就不像样子了,何况要和冯永祥一道去买钻石戒指哩,更不像样子了。她一件件旗袍看过去,看到第十四件,是紫色哔叽的衬绒旗袍。她点点头,把它拿了出来。在另一个衣橱里,那儿除挂了几件短大衣外,下边还放了二三十双高跟、半高跟的皮鞋。她挑了一双紫红色的半高跟的皮鞋。

    换好衣服,她又从衣橱里选了一件黑色的开司米的大衣,胸前有三个铜板大小的金黄色的扣子闪闪发光。她把衣服全部穿好,在衣橱门上的大玻璃镜子面前照过来,又照过去;正面看看,又看看侧面。她穿衣服不但讲究花样颜色,而且要求全身和谐,既要美丽,又要大方,一走出去还得引起人们的注意才行。她最喜欢听人家说:做衣服得照林宛芝的样子做。她满意今天这身衣服;开司米大衣虽然普通,但加上那三颗金光闪闪的钮子就与众不同了,里面这一身紫色的装束,富丽而不俗,紫黑相配,互相衬托,又很和谐。她安详地走下楼去,坐在客厅里,耳朵却凝神地注意大门那个方向。大门那个方向没有动静。她时不时看看戴在左手上那只十七钻的小四方式的白金手表。

    最近她常常想起冯永祥。每天看不见冯永祥的影子,总觉得生活里缺少点啥。每逢冯永祥要来,她老是自然而然地修饰一番,施点脂粉,换件衣服。冯永祥来了,她很希望他早点离开,又想多留他一些辰光,见了冯永祥心里引起一种说不出的但是感觉到的甜蜜蜜的喜悦。等到冯永祥一走,她待在徐公馆里便深深地感到难以忍受的寂寞和孤独。

    她坐在客厅里才不过五分钟,但觉得已经等了好几个钟头似的。她不耐烦地躺在沙发上,焦急地皱着眉头,耳朵却仍然注意大门那个方向。

    门外传来汽车喇叭音响,铁门哗啷一声开了,接着是熟悉的轻浮的皮鞋声,冯永祥走进了客厅。林宛芝站起来去迎他,矜持地伸出手去和他握着,钟情地望了他一眼,轻轻地说:

    “为啥这晚才来?叫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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