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七 兵二
元年十一月,亲祭太庙,内外用仪仗并五色甲马军一千六百五十名,仍命指挥青山及洪副使摄折冲都尉提调。二年,正旦行礼,用仪仗军一千人。享太庙,用跸街清路军一百名,看守糁盆军一百名,管军千户、百户各一员。天寿节行礼,用仪仗军一千名。皇后册宝擎执仪仗,用军一千二百名,军官四员。
扈从军
世祖至元十七年三月,发忙古、抄兒赤所领河西军士,及阿鲁黑麾下二百人,入备扈从。
武宗至大二年,太后将幸五台,徽政院官请调军扈从。省臣议:“昔大太后尝幸五台,于住夏探马赤及汉军内,各起扈从军三百人,今遵故事。”从之。十一月,枢密院臣言:“去岁六卫汉军内,以诸处兴建工役,故用六千军士于上都。臣等议,来岁车驾行幸,复令骑卒六千人,备车马器仗,与步卒二千人扈从。”制可。
看守军
世祖至元二十五年十一月,以军守都城外仓。初,大都城内仓敖有军守之,城外丰闰、丰实、广贮、通济四仓无守者。至是收粮颇多,丞相桑哥以为言,乃依都城内仓例,每仓发军五人守之。十二月,中书省臣言:“枢密院公廨后,有仓贮粮,乞调军五人看守。”从之。
成宗大德四年二月,调军五百人,于新浚河内看闸。
武宗至大四年六月,帝御大安阁,枢密院官奏:“尝奉旨,令各门置军守备。臣等议,探马赤军士去其所戍地远,卒莫能至,拟发阿速、唐兀等军,参汉军用之,各门置五十人。”制可。
仁宗延祐元年闰三月,隆禧院官言:“初,世祖影殿,有军士守之。今武宗御容于大崇恩福元寺安置,宜依例调军守卫。”从之。三年二月,岭北省乞军守卫仓库,命于丑汉所属万户三千探马赤军内,摘军三百人与之。
英宗至治元年,增守太庙墙垣军。初,以卫士军人共守围宿,故止用蒙古军四百人,至是以卫士守内墙垣,其外需止用军士,乃增至八百人,复命佥院哈散、院判阿剌铁木兒领之。四月,敕搠思吉斡节兒八哈失寺内,常令军士五人守卫。
巡逻军
仁宗皇庆元年三月,丞相铁木迭兒奏:“每岁既幸上京,于各宿卫中留卫士三百七十人,以备巡逻,今岁多盗贼,宜增百人,以严守御。”制可。仍命枢密与中书分领之。延祐七年五月,诏留守司及虎贲司官,亲率众于夜巡逻。
镇遏军
仁宗延祐元年闰三月,枢密院官奏:“中书省言,江浙春运粮八十三万六千二百六十石,取日开洋,前来直沽,请预差军人镇遏。”诏依年例,调军一千名,命右卫副都指挥使伯颜往镇遏之。三年四月,海运至直沽,枢密院官奏:“今岁军数不敷,乞调军士五百人巡镇。”从之。七年四月,调海运镇遏军一千人,如旧制。
镇戍
元初以武功定天下,四方镇戍之兵亦重矣。然自其始而观之,则太祖、太宗相继以有西域、中原,而攻取之际,屯兵盖无定向,其制殆不可考也。世祖之时,海宇混一,然后命宗王将兵镇边徼襟喉之地,而河洛、山东据天下腹心,则以蒙古、探马赤军列大府以屯之。淮、江以南,地尽南海,则名籓列郡,又各以汉军及新附等军戍焉。皆世祖宏规远略,与二三大臣之所共议,达兵机之要,审地理之宜,而足以贻谋于后世者也。故其后江南三行省,尝以迁调戍兵为言,当时莫敢有变其法者,诚以祖宗成宪,不易于变更也。然卒之承平既久,将骄卒惰,军政不修,而天下之势遂至于不可为,夫岂其制之不善哉,盖法久必弊,古今之势然也。今故著其调兵屯守之制,而列之为镇戍焉。
世祖中统元年五月,诏汉军万户,各于本管新旧军内摘发军人,备衣甲器仗,差官领赴燕京近地屯驻:万户史天泽一万四百三十五人,张马哥二百四十人,解成一千七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