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九 百官五
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济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兴和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晋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
管领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大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蓟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管领真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赵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保定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冀州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管领汴梁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提领所,设官同上。
广衍库,大使一员。
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二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典吏三人,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置。其属附见: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
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库子二人,攒典一人。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谘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从八品;掾史八人,译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二人,宣使五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九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置官十四员。延祐五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禳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二人,译史、知印、通事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七年置。
断事官,秩正三品,理王府词讼之事。断事官一十六员,正三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三人。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有六人,典军二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四人,奏差二人。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以分掌之。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兒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二品,掌太祖大斡耳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吏二人。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绵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上都大都奉圣州长官司,秩从六品,管领出征军五十有一户,达鲁花赤、长官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保定织染局,秩从六品,管匠一百有一户,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