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万三百八十六,不课者千四百六十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七。减天宝户五百九十八万二千五百八十四,口三千五百九十二万八千七百二十三。
元和中,供岁赋者,浙西、浙东、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八道,户百四十四万,比天宝才四之一。兵食于官者八十三万,加天宝三之一,通以二户养一兵。京西北、河北以屯兵广,无上供。至长庆,户三百三十五万,而兵九十九万,率三户以奉一兵。至武宗即位,户二百一十一万四千九百六十。会昌末,户增至四百九十五万五千一百五十一。
宣宗既复河、湟,天下两税、榷酒茶盐钱,岁入九百二十二万缗,岁之常费率少三百余万,有司远取后年乃济。及群盗起,诸镇不复上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