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 第二十八集
六祖坛经(第二十八集)1981年中广电台档名:9-4-28【僧志道。广州南海人也。请益曰。学人自出家。览涅槃经十载有馀。未明大意。愿和尚垂诲。】志道禅师到曹溪请益,说明自己出家以来都是读诵《涅槃经》。《涅槃经》有两种译本:北凉时代昙无谶译,四十卷,称为北本《涅槃经》;另一种是刘宋时代译的,三十六卷,称为南本。此处是指北本四十卷经,在大乘佛法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志道禅师在这部经用了十年多的时间,虽然功夫用得这么深、这么勤,对于《涅槃经》的大意还是不能明达,于是到曹溪请六祖指导。【师曰。汝何处未明。曰。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于此疑惑。】六祖问:「你对这部经哪些地方有疑惑、不明了?」志道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我对这首偈有疑惑。」在大乘佛法里,这四句非常著名,古大德注疏常引用,这是出在《涅槃经》第十三卷。经中有一则公案,世尊在过去生中修道时,为半偈而舍身就是为这首偈。因为他出生在一个没有佛法的时代,那时他住在雪山,帝释天主见到这个修行人,心里感到非常惊奇,就故意变成一个罗刹的模样;罗刹是恶鬼,样子看起来非常恐怖。来到雪山离他不远的地方,说了两句话:「诸行无常,是生灭法。」这个修行人听到这声音就到处找,找不到人,后来发现一个罗刹在不远的地方,就问罗刹:「这两句话是不是你说的?」罗刹说:「是我说的。」他说:「一首偈应当是四句,你只有上半偈,下半偈是什么?」罗刹说:「我已经饿了好多天,你要我说出来,要等我吃饱。」他说:「你吃什么?」罗刹说:「我吃活人的肉。」这位修行人告诉他:「你把下面两句说出来,我愿意舍身把身体供养你。」罗刹说:「我怎能相信你为八个字就肯牺牲生命来供养我?」修行人说:「我是一个修道的人,决定没有妄语,十方诸佛都可以为我作证。」于是,罗刹就为他说出后面这两句:「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这首偈确实是《涅槃经》最重要的思想。志道禅师对这四句有疑,确实是将《涅槃经》的中心大意掌握到。【师曰。汝作么生疑。曰。一切众生皆有二身。谓色身、法身也。色身无常。有生有灭。法身有常。无知无觉。经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者。不审何身寂灭。何身受乐。若色身者。色身灭时。四大分散。全然是苦。苦不可言乐。若法身寂灭。即同草木瓦石。谁当受乐。又法性是生灭之体。五蕴是生灭之用。一体五用。生灭是常。生则从体起用。灭则摄用归体。若听更生。即有情之类不断不灭。若不听更生。则永归寂灭。同于无情之物。如是则一切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尚不得生。何乐之有。】六祖问:「你对这四句话为何生疑?」诸位细看志道这几句话,就知道他有许多地方曲解意思。第一个错误,志道说:「一切众生皆有二身,一个是色身,一个是法身。」这是大乘经常讲的,可是在这里他就发生误会,殊不知佛所讲的色身与法身是一不是二,他把它看作二不是一,对这四句偈当然就解不开。第二点,他说:「色身无常,色身就是我们现前这个身体;有生有灭。法身有常,法身是常住的,但是法身无知无觉。《涅槃经》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到底哪一个身寂灭?是色身寂灭,还是法身寂灭?哪一个身来享受乐?是色身享乐,还是法身享乐?若是色身的话,色身是有生有灭的,即有生有死,色身死的时候,四大分散,这是苦,苦怎么可以说乐?若要说是法身,法身寂灭,同无情的草木砖石一样,它也不会享乐9志道又说:「法性(法性就是法身)是生灭之体,五蕴(指我们的色身)是生灭之用。」体是一个,就是法性;用是五个,就是五蕴-色、受、想、行、识。「一体五用,生灭是常」,这是假定的,如果生灭是常;「生则从体起用,灭则摄用归体。」这个讲法,我们听起来似乎很合乎道理,实